裕安大厦排污工程邀标公告
2017-10-24

一、工程名称:

裕安大厦排污工程

二、建设地点:

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738号

三、工程内容:

东方路大厦裙楼大门口西侧总污水排放口处增设污水处理装置(污水隔栅池)并进行环保验收,获得国家环保部门污水排放许可证。

四、邀标会(发招标文件及图纸)

时间:2017年10月25日10时

五、邀标答疑会

时间:2017年10月30日10时

地点: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738号裕安大厦6楼会议室

1、邀标书应于:2017年10月31日10时前送达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738号裕安大厦6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开标于:2017年11月2日10时在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738号裕安大厦6楼会议室进行。

六、工程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1、中标价为暂定合同价。

①   对工程量清单中项目增减部分,取费依据清单中已审定综合单价进行计算。

②   对工程项目增项部分,取费依据清单中已审定综合单价进行推算,对工程项目清单中减项或减量部分,建设方可用书面指令形式知会施工方,按已审定综合单价扣除相应费用。

③   对工程施工中增减费用需经建设单位签订审核同意,方可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2、工程价款的支付:自合同签订后,付工程款50%。余款50%待工程完工且验收合格,并取得排水许可证及纳管证明后7天内付清。

3、因中标单位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从延误的第1天起,中标单位应按照同总价的每日万分之五承担工期延误违约金。

4、工程质量按有关部门验收认定。

七、工程质量要求:

一次验收合格,包施工包验收包取证。

八、投标人资格:

1、必须是合法注册的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相应的技术、资金、安装实力、可办理排水许可证及纳管证明。

2、投标人近二年(自开标之日起向前追溯2年内签约、供货的)有完成至少2个类似工程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核查)

九、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包括设计方案)、现场勘察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十、报价方式:

本次招标为固定总价包干。招标人提供建筑图纸,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所提供资料,进行总体施工方案设计,投标人需保证其设计的方案图不影响招标人的实际利益,并能符合本地区适应的规范标准,并通过各项验收(包括政府部门),即完成招标人招标要求及投标人方案图纸内的所有工作内容的固定总价包干。报价形式按照招标人提供的表格填报。

十一、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评审合理低价法,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名,评标由本司完成,并且不邀请投标人参加开标。

十二、合同形式:

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本招标文件、合同、图纸、清单等范围、内容一切费用总价固定)

十三、招标公示时间:

2017年10月25日------2017年11月1日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裕安大厦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738号

联系人: 许明

电话: 58206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