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大厦一层翻新装饰工程邀标公告
2016-08-10

一、工程名称:

裕安大厦一层翻新装饰工程

二、建设地点:

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738号

三、工程内容:

1、 主楼区域吊顶:过道顶部全部拆除按要求制作吊顶预留LED灯带槽衬托大理石墙面,所有过道原有筒灯全部更换为LED灯,相应风口位置设置。主楼大堂局部开LED灯带槽、整体粉刷翻新,制作局部风口,现有造型顶筒灯处改为LED发光灯片灯。所有LED灯线路重新排列,要求按晴天、阴天、及晚间分区域开启。风机盘管移位,风机盘管进出水管、冷凝水管移位,增加一套风机盘管。主楼大堂北墙处增设客户接待台背景企业LOGO及企业文字,右侧原司牌墙拆除,改为楼层信息导引牌,预留65寸电视机挂位。主楼区域墙面:原大理石墙面不动,现有物业办公室玻璃隔断改成轻钢龙骨隔墙绿化墙饰面(人造绿化),主楼边门改带框向外开启。

2、过厅天花:改为提案内吊顶效果。灯具改为LED灯及灯带。相应风口位置设置。过厅墙面:两侧现有玻璃装饰隔墙改为绿植墙与主楼绿植墙面呼应。可的超市玻璃向内推,玻璃造型与1楼顶造型一致,平安保险玻璃墙向内推。

3、东方路天花吊顶:改为提案吊顶效果,灯具替换为LED灯及灯带,风口位置改动。风机盘管移位,风机盘管进出水管、冷凝水管移位。

四、邀标会(发招标文件及图纸)

时间:2016年8月12日10时

五、邀标答疑会

时间:2016年8月15日10时

地点: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738号裕安大厦6楼会议室

1、邀标书应于:2016年8月19日10时前送达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738号裕安大厦6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开标与:2016年8月22日10时在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738号裕安大厦6楼会议室进行。

六、工程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1、中标价为暂定合同价。

①对工程量清单中项目增减部分,取费依据清单中已审定综合单价进行计算。

②对工程项目增项部分,取费依据清单中已审定综合单价进行推算,对工程项目清单中减项或减量部分,建设方可用书面指令形式知会施工方,按已审定综合单价扣除相应费用。

③对工程施工中增减费用需经建设单位签订审核同意,方可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2、工程价款的支付:设备、材料进场并在开工七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隐蔽工程结束,双方阶段验收合格后支付到总造价的65%。工程竣工并通过验收,结算完成之日起十天内支付至审定结算总造价的95%。

3、本邀标工程保留总造价的5%作为保修金,在两年保修期满后7天内付清。但中标单位应履行保修义务。

4、因中标单位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从延误的第1天起,中标单位应按照同总价的每日万分之五承担工期延误违约金。

5、工程质量按有关部门验收认定。

七、工程质量要求:

一次验收合格,包深化设计包施工包验收。

八、投标人资格:

1、必须是合法注册的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相应的技术、资金、安装实力,具有室内装潢资格的单位。

2、投标人近二年(自开标之日起向前追溯2年内签约、供货的)有完成至少2个类似工程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核查)

九、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包括设计方案)、现场勘察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十、报价方式:

本次招标为固定总价包干。招标人提供建筑图纸,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所提供资料,进行总体施工方案设计,投标人需保证其设计的方案图不影响招标人的实际利益,并能符合本地区适应的规范标准,并通过各项验收(包括政府部门),即完成招标人招标要求及投标人方案图纸内的所有工作内容的固定总价包干。报价形式按照招标人提供的表格填报。。

十一、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评审合理低价法,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名,评标由本司完成,并且不邀请投标人参加开标。

十二、合同形式:

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本招标文件、合同、图纸、清单等范围、内容一切费用总价固定)

十三、招标公示时间:

2016年8月12日------2016年8月15日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裕安大厦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738号

联系人: 许明

电话: 58206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