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名称
裕安大厦30层部分办公区域装修工程
二、建设地点
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738号30楼
三、工程内容
裕安大厦30层部分办公区域装修工程(详见标书)
四、邀标会(发招标文件及图纸)
时间:2020年3月31日10时
五、邀标答疑会
时间:2020年4月1日10时
地点: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738号裕安大厦29楼会议室
六、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书应于2020年4月3日10时前送达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738号裕安大厦29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
开标于2020年4月7日10时在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738号裕安大厦29楼会议室进行,邀请投标人参加开标。
八、评标
本次评标采用评审合理低价法,按商务标和技术标总分对投标人进行排名,评标由本公司评标委员会完成。
九、工程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1.中标价为合同总价
① 对工程量清单中项目增减部分,取费依据清单中已审定综合单价进行计算。
② 对工程项目增项部分,取费依据清单中已审定综合单价进行推算,对工程项目清单中减项或减量部分,建设方可用书面指令形式知会施工方,按已审定综合单价扣除相应费用。
③ 对工程施工中增减费用需经建设单位签订审核同意,方可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2.工程价款的支付:设备、材料进场并在开工七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5%。隐蔽工程结束,双方阶段验收合格后支付到总造价的50%。工程竣工并通过验收,且工程结算完成之日起两周内支付至审定结算总造价的95%。
3.本次邀标工程保留总造价的5%作为保修金,在一年保修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但中标单位需履行完毕保修义务。
4.因中标单位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从延误的第1天起,中标单位应按照同总价的每日万分之五承担工期延误违约金。
5.工程质量按双方约定验收认定。
十、工程质量要求
包括设计、施工,一次验收合格。
十一、投标人资格
1.必须是合法注册的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相应的技术、资金、安装实力,具有室内装潢资格的单位。
2.投标人近二年(自开标之日起向前追溯2年内签约、供货的)有完成至少2个类似工程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核查)
十二、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包括设计方案)、现场勘察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十三、报价方式
1.标价的范围:邀标范围内土建、装饰、水电、空调、消防安装内容(以邀标单位发出的邀标图纸、工程量清单、资料和说明为准)。
2.本次邀标工程的综合单价应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现行有关文件规定需要计取的各项费用及完成工程所需的其它一切费用。
3.投标单价由各投标单位根据本工程情况和自身企业综合实力自行考虑确定,并根据邀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表,在不得以低于企业自身成本的基础上,计算出最终的总造价。
4.在投标报价时,各投标单位不得改变“邀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表”所规定的内容,包括顺序、数量、计量单位和格式等;当“邀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项名称、说明、规格、工程数量等与邀标文件所提供的图纸不符时,以“邀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为准。
5.工程量清单内的包干项目按工程现场情况,以综合价的形式包干。
十四、合同形式
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本招标文件、合同、图纸等范围、内容一切费用总价固定)
十五、招标公示时间
2020年3月25日----2020年3月31日
招标人:上海裕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738号29楼
联系人:张 楠 021-58204728 13611655708
徐俊春 021-58202300 13817029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