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大厦门禁系统改造工程邀标文件
2018-07-05

工程名称: 裕安大厦门禁系统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 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738号一层

建设单位: 上海裕安大厦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日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裕安大厦门禁系统改造工程

2、 工程地点: 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738号(裕安大厦内)

3、 工程范围:由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

4、 合同形式:全包

5、 工期:30个工作日

6、 质量要求:合格(包工、包料、包安全、包报建及验收手续).

二、 投标须知

1、 本邀标文件的全部章节、条款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是编制投标书和签订承包合同的依据,投标单位应认真研究招标文件,并对现场情况以及各种对施工不利的因素进行周密的调查和研究,全面理解邀标文件。

2、 投标单位按照招标单位提供的位置安装门禁系统工程。

3、 邀标单位所做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不因市场价格变化、人员工资、福利调整以及其他政策性文件的下达而调整。投标人最低资格标准:必须具有承接招标内容(以装饰工程为准)所需相应资质,独立法人资格。在以往3年内没有因为腐败或欺诈行为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4、 投标文件要求 2 份。其中正本 1份,当正、副本表述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三、 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1、 本邀标工程的招标质量要求为合格,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按相关行业标准执行。中标单位应按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安装。中标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向建设单位提供工程竣工图及有关的技术档案资料一式四份。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者不予验收,建设单位可要求中标单位停工和返工,其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2、 本邀标工程的保修期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保修期限实行。保修期自竣工验收签字之日起计,在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而造成返修,其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

3、 邀标工期按完成招标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要求不超过30个工作日。工期起计时间按双方确定的日期,并报上开工报告书,邀标单位同意如在此期限内未能完成应由建设单位办理的相关手续,其起计工期相应推迟。招标单位欢迎各投标单位根据各自企业实际提出缩短工期的标书。

四、 工程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1、 中标价为暂定合同价。

① 对工程量清单中项目增减部分,取费依据清单中已审定综合单价进行计算。

② 对工程项目增项部分,取费依据清单中已审定综合单价进行推算,对工程项目清单中减项或减量部分,建设方可用书面指令形式知会施工方,按已审定综合单价扣除相应费用。

③ 对工程施工中增减费用需经建设单位签订审核同意,方可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2、 工程价款的支付:设备、材料进场并在开工七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5%。工程竣工并通过验收,结算完成之日起十天内支付至审定结算总造价的95%。

3、 本邀标工程保留总造价的5%作为保修金,在一年保修期满后7天内付清。但中标单位应履行保修义务。

4、 因中标单位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从延误的第1天起,中标单位应按照同总价的每日万分之五承担工期延误违约金。

5、 工程质量按有关部门验收认定。

6、 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 标价的编制

1、 标价的范围:以招标单位发出的(工程量清单、资料和说明为准)。

2、本招标工程的综合单价应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现行有关文件规定需要计取的各项费用及完成工程所需的其它一切费用。

3、 投标单价由各投标单位根据本工程情况和自身企业综合实力自行考虑确定,并根据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表,在不得以低于企业自身成本的基础上,计算出最终的总造价。

4、 在投标报价时,各投标单位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表”所规定的内容,包括顺序、数量、计量单位和格式等;当“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项名称、说明、规格、工程数量等与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图纸不符时,以“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为准。

5、工程量清单内的包干项目按工程现场情况,以综合价的形式包干。

六、 投标书的编制要求

1、投标书目录。

2、工程报价书及有关必要说明。

3、对招标单位提出招标文件要求的答复,应包括对招标单位要求条款的响应及补充。

4、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包括呼应对本文中“招标工程的要求”,并结合现实际情况,认真负责地编制如获得中标后将采取的:⑴施工方案、进度安排(必需满足招标文件中关键分项工程工期控制表的要求),⑵施工总平面布置、⑶质量及安全措施、⑷文明施工措施、⑸施工机械及主要材料进场计划,⑹本工程施工组织机构及项目经理和现场管理人员的资质、上岗证、业绩资料复印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参加本项投标工程的对受委托人的有效授权书。

6、本企业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各项内容的封面要加盖公章。

7、 文件按上述各项要求如实填报后,要密封(投标单位自行在封口处加密封章),在指定交标书时间、地点,按机密件发送规定送达邀标方。

8、 招标图纸按图纸目录的次序清点后密封,在交标书的同时交回招标单位。

9、 开标时无效标书的确定:在开标时,由招标方监督机构进行监督,对以下情况作无效书处理:投标文件未进行密封,密封处无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投标报名时申报项目经理与邀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不一致;逾期交邀标文件。

10、评标过程中的无效标书的确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以下情况,经评委讨论决定,作无效标书处理:投标文件未包括邀标文件规定应递交的全部文件;邀标文件中有明显不符合本工程所适用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邀标文件中有邀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在评标过程中,发现邀标单位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其他虚作假方式投标的;低于其企业自身成本报价竞标的;未能在实质上响应邀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邀标人拒绝接受经评委会确认的、修正算术错误后的邀标报价;对中标单位的其他要求

1、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市有关防火、施工安全以及文明施工、深夜施工、环卫和城管等规定,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措施不力造成事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2、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中标单位不得转包,必须分包的少量子项工程和专业工程,事先需取得建设单位的同意或甲方指定分包项目并在施工合同中确认。否则,建设单位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令其立即退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单位负责赔偿;

3、由承包人采购的装饰材料、水电主材及设备,不论参考指导价或市场价,承包人采购前均提供货样品、生产厂家、质量认定书、单价清单,经建设方审查确认后才能采购。

4、提供邀标单位要求项目的综合单位分解表。

评标、定标原则

1、工程采用综合评标法,最低合理价作为优先中标价。

2、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在开标前由招标组负责组建。

3、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对各有效投标书中的报价、工期、施工方案、质量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审。

4、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编写“评标比较表”,并推荐中标侯选单位。

七、 合同授予

中标通知书、本邀标文件、邀标现场答疑会纪要和中标单位的邀标承诺是双方签定施工合同的依据,签订施工合同文本,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对上述文件有异议,不愿遵照执行,除被取消中标资格,并赔偿经济损失。

八、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总造价=工程量清单所有项目的合价。

2、邀标前,邀标单位与投标单位之间口头或书面的承诺,与本邀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邀标文件为准。涉及对本邀标文件内容的修订和变更,均需经建设方招标管理机构审查同意。

3、中标单位被发现在招标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已中标的中标无效。

4、施工现场不提供承包商食宿。

5、邀标单位需把设计费以及甲方暂定项目价格列入总体造价费用。

6、此次工程量设置点位如下楼顶,设备机房等加设门禁系统,共85个点位。具体点位及要求见下:⑴楼层风机房32扇门、⑵楼层配电室30扇门、⑶30楼顶2扇门、⑷6楼顶4扇门、⑸2楼机房5扇门、⑹电梯机房4扇门、⑺锅炉房2扇门、⑻工场间1扇门、⑼4楼主、裙楼交接处2门、⑽煤气房1扇门、⑾地下室2扇门。电源放置在1楼监控室。门禁进出权限更具甲方要求设置。

九、 招标、投标的日程安排:

1、邀标会(发招标文件)

时间:2018年7月9日10时

2、邀标答疑会

时间:2018年7月23日10时

地点: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738号裕安大厦6楼会议室

3、邀标书应于:2018年7月30日10时前送达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738号裕安大厦6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时间与地点:2018年8月2日10 时在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738号裕安大厦6楼会议室进行。

5、联系人:徐卫   电话:021-58206773